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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袁同此时有尾巴的话,那么他一定会扭动**摇起尾巴来。

哈巴狗讨好主人的样子,正是袁同此时的样子。

“镇……镇长,我刚才的话不……不是针对你,我只是找吴光远算账。”

“无意冒犯,无意冒犯。”

袁同害怕着,双手合什,表示自己错了。

民怕贼,贼怕兵,打手怕镇长。

苟富贵手中夹着烟,迟迟的没有开口说话。

越是这样,袁同越是害怕,额头上慢慢的都渗出汗来了,脚也开始在发抖。

咚咚咚——

苟富贵敲了三下桌子,面无表情的看向袁同:“拿出来吧。”

四个字掷地有声。

袁同听后,害怕的只好交出手中的枪。

苟富贵拿着袁同的枪,把玩了一下说道:“左轮**,斗牛犬左轮**,古天和让你带的枪?”

古天和就是袁同嘴上说的二爷。

而古天和见了苟富贵都要恭敬的称呼一声“镇长”,宝局不是说你想开就能开的,那也是要给镇长一份干股的,而且对外还得说“我们的老板是苟老板(富贵老板)”。

来查,来闹事的,那心里就清楚了这个场子是苟富贵罩着的。

黑与白,白与黑,总是交织在一起。

袁同这么害怕苟富贵就是因为苟富贵比他的老板还老板。

“谁让你当街持枪的?”苟富贵的声音很威严。

**……

袁同听到苟富贵的话,都不敢回答了,直接开始扇起了自己的耳光来。

“好了,这位是我苟富贵的兄弟,你以后再找他麻烦,我把你的皮给剥了,滚——”

苟富贵一说“滚”,袁同如蒙大赦一般,马上带着人退出了包间。

“光远兄弟,这枪你拿去,治安团还用得上。”

吴光远接过枪看了一眼,属实瞧不上,老古董了,初速也就200米/s,后座力还相当的大,精度也比较的差。

“铁柱哥,你拿去用吧。”

铁柱不是很懂枪,只要是枪拿着就很开心。

不过刚经那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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