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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点。”

兰道夫说当然,吻了妹妹的脸蛋,把她交给特丽莎。

两个人上楼。

不过,罗兰一进书房,就先发现了桌面上摆放的长脖花瓶与几支精神十足的洋桔梗。

“…你知道的,咳咳,勃朗特的小爱好。”

罗兰当然知道。

但恐怕兰道夫不知道。

洋桔梗的花语是‘始终如一的爱’。

象征着忠诚与纯真。

显然,作家小姐是白费心思了。

她应该放一枚金镑在兰道夫的桌子上,喻示他们的爱‘像金钱一样永恒’,没准兰道夫还能由此联想到‘她是不是想让我像追逐金镑一样追逐她’——

罗兰觉得大有可能。

“所以,有重要的事?”他拉开椅子坐下。除了上一次帮助伦敦城富人们赚钱的‘远洋贸易’,他很少受邀到兰道夫的书房。

商人从抽屉里翻出一张开了口的信推给他。

字迹歪歪扭扭。

上面写着:泰勒家(柯林斯先生收)。

“我是个盲人。”罗兰说。

“我是个哑巴。”兰道夫回了一句,翻开进货单自顾自看了起来。

罗兰耸耸肩。

信上的用词十分粗陋,字迹也像个刚学会握笔的孩子——与其说是一封‘信’,不如说更像一个口信。

落款是波戴丽。

一个陌生的姓氏。

「来泥球马戏团。」

「哈莉妲找。」

只有两句。

罗兰看看信,看看兰道夫。

“什么时候的事?”

“你离开的那段时间。”兰道夫低着头,一手举着单柄玳瑁框眼镜,一手默默调亮气灯,翻过一页,找到自己想要的,看上几眼,再翻过一页:“我记得那女人是马戏团的,对吧?”

兰道夫并没把这种低等人放在心上。

在他看来,无论什么波戴丽还是哈莉妲,这些女人追逐罗兰的意思再明显不过:

她们希望能像摘枝头的叶子一样,轻轻松松伸出手,攀上另一个阶层。

她们不必面对比自己大上二十、三十来岁的男人。

目标是一个可以说整个伦敦城最俊俏的年轻人——

谁不心动?

(当然,一些出身‘高贵’的淑女仍然不耻罗兰的身份,但兰道夫也同样不耻她们的愚蠢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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