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后来雅姆额外付了两个便士——额外给酒保。
因为玻璃瓶不允许带走。
可老柯林斯非要带走。
他非要。
所以…
罗兰这顿打还没挨上,先和萝丝笑了一路——边走边瞄那维持笑容和雅姆攀谈的柯林斯,瞄他那只塞在玻璃瓶里,像尾巴一样背在身后的胖手指。
夜色下,四个人踏着昏黄熹微的灯火,绕过反光的水洼。
像从来就没分开过的一家人。
然后回到住处,罗兰就被雅姆拧耳朵了——敲碎玻璃瓶花了好大功夫,她得确保不要碎玻璃划伤柯林斯先生的手指。
同时,还得立刻干这件事,找布,找锤头,免得这大先生忽然来一句什么‘我是男人’或‘我自己就行’,然后抡圆了胳膊,在门框上砸碎玻璃瓶。
让碎片溅得到处都是。
“我还没决定好要不要离开,罗兰。”
收拾好床铺,雅姆忽然说了这样一句。
到了离开关头,她却退缩了。
因为她和老柯林斯一样有顾虑,稍显不同的顾虑。
伦敦啊,大都市。
她去了能做什么?
‘我们有一家香水店,还有草药铺。’
是啊,可她什么都不会,难免成了一个无法甩掉的包袱——自从抱回罗兰,这些年来,她太清楚‘包袱’会让周围人有多为难。
罗兰长大了。
他是个男人。
而自己老了。
她将会变成一个施了大恩、没法恶语相向的、在道德中占据上风的无形包袱。
雅姆·琼斯想和罗兰离开,恨不得立刻。
可她又有些犹豫。
因为罗兰处于正该和姑娘们约会的年龄,就像今天这位范西塔特。
他该每天忙碌,和人饮酒作乐,花钱买猎犬、香烟和昂贵的表。
该到酒馆骂人,展示自己胸口的厚度,聊些下流的笑话。
该和那些大人物攀谈,衣着笔挺,出席各式各样的宴会。
凭他的长相,绝不缺爱他的人,甚至,他自己就能过的比任何人要好。
他渐渐在伦敦站稳脚,也让那不堪的过去随时间如夜雾消弭。
他该在太阳下闪光。
可一旦雅姆·琼斯,一旦自己出现。
那么,就该有人打听了。
‘这女人是谁?’